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恒利地块新能源充电综合场站设计
招标单位 | 绍兴市上虞城乡生态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 地区 | 浙江绍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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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1-22 | 项目编号 | 新网2024(143)号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2-17 09:00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 |
相关产品 | 新能源充电综合场站 |
项目编号: 新网2024(143)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恒利地块新能源充电综合场站设计已由 / 以 / 同意建设,项目业主为 绍兴市上虞城乡生态环保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绍兴市上虞城乡生态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为 浙江天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地块临近汽车东站,东至夏盖山路,南至舜江东路,西至凤鸣路,北至社区内部路。
2.2工程规模:本项目涉及建筑面积不超过6000㎡,景观休闲公园及绿化景观不少于6000㎡;其中建筑部分:商业及配套用房;景观休闲公园部分:公共活动区域及景观绿化等;新建停车位不少于200只(超充、快充、室外快充、室内慢充、普通停车位、电动自行车充电位等),绿化率不少于40%,容积率不大于0.4。
2.3总投资: 约6287万元 。
2.4招标估算价: 约178.576万元 。
2.5建安造价: 约 4900万元 。
2.6服务目标:
?设计: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
□其他: 。
2.7服务范围及内容:
?设计:服务范围主要包括勘察(包括初勘,详勘及外业见证)、既有建筑结构安全鉴定、方案设计优化及完善(包括投资估算、三维模型如有)、初步设计(含概算、概算调整)、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设计调整、建设过程驻场设计服务,以及工程报批配合、施工配合、项目验收配合等工程建设期间的其他与设计相关的技术服务工作。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用地红线内工程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场外市政、景观园林的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梯(如有)、电气(含变配电)、消防、人防、防雷、幕墙、既有建筑外立面改造(如有)、钢结构(如有)、智能化、建筑泛光照明、海绵城市、雨水回收系统、工业化建筑(装配式建筑)、环评(如有)、水保(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检测和验收)、节能(含节能评估)、风险评估报告、日照分析、交通评估、园林绿化(含室外景观、环艺)、标识标牌及导示系统、交通标志标线、室外管线、管线迁改(如有)、管线保护、室外道路、室外照明、景观亮化、围墙设计、红线外道路管线绿化等接口设计以及必不可少的系统、专业和其他特殊工程涉及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按规定由电力、燃气、广电、水务部门深化设计除外)。
?其他: 若涉及其他特殊专业性子项的,中标人无资质的可委托专业资质设计单位协作完成,委托的分包单位需经建设单位批准,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本项目承担连带责任,相关费用均包含在设计费内,质量目标为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整体设计满足现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深度要求。同时按现行国家技术规范本工程采用建筑产业化装配式方式进行设计施工,需满足《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及当地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如不满足装配式建筑标准要求,需组织专家论证并经行业主管部门同意。
2.7设计服务期限: 60日历天(报批时间除外) 。
2.8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9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应同时具备 下列①和④资质,或②、③和④资质: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
3.1.2 □业绩要求: / 。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 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2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08月至2024年10月的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参保证明材料;若为事业编制人员,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08月至2024年10月的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选派,其资格应满足本章第3.2条款的要求;
(3)其他: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授权联合体牵头人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4 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4.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 (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
3.4.3其他:省外企业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的证明材料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
信息系统”备案信息已通过的网页截图(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
4.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4.2?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4 年11月22日 08:30 时至 2024 年12月17日 09:00 时。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
?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12月17日09时0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6.2.1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7.其他有关内容
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有关公示(公告)截止时间、投诉有效期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则自动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10.监督部门:绍兴市上虞区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上虞城乡生态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 浙江天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绍兴市上虞区 地址: 绍兴市上虞区百官广场11楼
联系人: 姚先生 联系人: 郑晖
联系电话:13588525775 联系电话: 13282105010
2024 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