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潍高铁天津枢纽工程站前一标(砂石料)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单位 |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津潍高铁天津枢纽工程站前一标项目经理部 | 地区 | 天津辖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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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2-02 | 项目编号 | ZT22J-JWGT-2024-007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2-09 09:30 | 开标时间 | 2024-12-09 09:30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砂石骨料 |
相关产品 | 砂石料 |
津潍高铁天津枢纽工程站前一标(砂石料)竞争性谈判公告
竞谈编号:ZT22J-JWGT-2024-007
1.招标条件
1.1新建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2〕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津秦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出资,资本金以外资金使用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资本金占总投资的50%,出资比例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21.1%、天津市23.3%、河北省9.6%、山东省46.0%,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津潍高铁天津枢纽工程站前一标项目经理部,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中砂石料进行竞争性谈判。
1.2招标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5 《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1.2.6 《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
1.2.7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局运管〔2020〕241号);
1.2.8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新建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天津枢纽相关工程JWTJSN-1标段包括:滨海西站改建工程;津潍津秦下联线路长度5.263km;津潍津秦上联线路长度5.424km;津潍京滨下联线路长度1.413km;津潍京滨上联线路长度1.197km;津潍至环渤海下行联络线路长度1.069km;津潍至环渤海上行联络线路长度0.996km;范围内桥涵、路基及附属、轨道(不含高铁长钢轨铺设)、改移道路、挖除树根、临时用地、青苗补偿等相关工程等;代建范围(JWTJSN-1标、JWTJSN-2标)所有预制箱梁的预制、架设作业及全部桥梁桥面系工程。
2.2.1采购内容:砂石料。具体采购的物资及规格要求详见附表一。
2.2.2数量要求:具体竞争性谈判物资名称、规格、数量以竞争性谈判文件物资需求一览表为准。
3.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3.1 本次谈判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2 本次谈判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厂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出具生产厂家的授权书;
(2)许可和认证要求:本次无;
(3)生产能力:生产厂家碎石日产量不得低于6000吨;中粗砂不得低于4000 吨;
(4)财务能力要求:税率要求为1%或3%,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三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至少一份),2023年6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谈判物资须具有近两年检验报告至少一份。
(6)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谈判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3年6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谈判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谈判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供应商近一年(2022年1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谈判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谈判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供应商在谈判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投标人不在国铁集团下发的《物资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处理期限内。
(8)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谈判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谈判,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谈判,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本次谈判接受代理商谈判。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谈判。允许多包件兼投兼中,即允许同一投标人提供多家小规模公司进行投标,但同一投标人提供的所有公司即有关联(法人、股东在同一家任职,注册电话相同等情况)的公司不可在同一包件内投标。
4. 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完善信息(具体操作参见“小鹿课堂”-“铁建云采-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4.2潜在投标人完成注册登记并完善信息后,于2024年 12月2日至2024年12月8日23:59前通过登录中国铁建云采平台的“供方子门户”,通过电汇缴纳购买标书的费用后,在铁建云采平台上传相应汇款的电子回单,上传后联系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竞谈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小鹿课堂”-“铁建云采-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转款后因未及时在铁建云采平台上传电子回单导致无法下载标书的,标书费不予退回,且视投标人放弃购买标书。
4.3本次购买招标文件采用银行电汇,售后不退,包件标书费售价为200元/包件(标书费仅可提供收据,无法提供发票,投标人购买标书转款后表示认可该要求)。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所购置包件款电汇(不接受现金、信汇、个人汇款等方式,仅接受普通银行电汇)至分指定的账号,同时须在相关汇款单据或页面内容中需备注:包件号+费用名称投标人标书费汇款错误的不予退回。
账户名称: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津潍高铁天津枢纽工程站前一标项目经理部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中山路支行
账 号:02210401040017259
4.4未按规定从中国铁建云采平台“供方子门户”下载竞谈文件的,采购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4.5下载竞谈文件时无需使用CA数字证书。
5.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需从系统上上传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二次谈判报价采用线下竞谈,即投标人需携带公章或携带多份盖有公章的《二次报价表》或《最终报价表》前往项目会议室进行谈判,递交竞谈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 9:30时。
5.2竞谈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云山道与塘黄路交叉口(中铁二十二局)。
5.3参会人员: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与响应文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一致并持有效身份证件。注:不便携带单位公章的竞谈响应人需提前准备好加盖公章的二次及最终报价表。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谈公告在铁建云采(https://www.crccep.com)上发布。
7. 谈判时间、地点
7.1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9日9时30分。
7.2开标方式为: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采用平台上进行线上报名,报名后需上传标书购买电子回单,上传回单后联系二十二局人员审核通过后,直接从平台上下载竞谈文件。投标保证金(如需缴纳)转款后,也需从系统上上传电子回单,但投标采用线下现场投标、谈判的形式。(铁建云采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
8. 投标保证金
8.1本次投标保证金按如下金额递交:每个包件的投标保证金为0元/包件,必须在开标前汇入招标人的指定账号(不接受现金及个人转账),并将汇款电子回单上传至铁建云采平台审核,因回单上传不及时或过期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标。转账时请备注:包件号+费用名称(如:SSL-01+投标保证金)。
8.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60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津潍高铁天津枢纽工程站前一标项目经理部。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云山道与塘黄路交叉口(中铁二十二局)
联系人:王玉浩 电话:13008795168
2024 年 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