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轻工大学现代农产品加工产业技术创新示范中心(EPC)工程总承包 石家庄分公司武汉轻工大学现代农产品加工产业技术创新示范中心(EPC)工程总承包砂石材料采购电子招标
招标单位 | 河北建设集团石家庄分公司 | 地区 | 湖北武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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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2-04 | 项目编号 | CLZB-202412-00123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2-06 11:00 | 开标时间 | 2024-12-06 13:00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砂石骨料 |
相关产品 | 机制砂、碎石 |
2.3.1甲方每月25日按实际供货金额的 70 %支付上月货款。
2.3.2当甲方的工程竣工经过竣工验收合格后六个月付至结算价款的 95 %。竣工验收日期大致为2025年7月
2.3.3留结算总金额的 5 %作为质保金,在所有货物质保期届满后扣除相应维修维护金额及合同约定的违约金额(如有)后,余款甲方在壹个月无息付清。
石家庄分公司武汉轻工大学现代农产品加工产业技术创新示范中心(EPC)工程总承包碎石 黄砂采购书
单位名称:河北建设集团石家庄分公司
项目名称:武汉轻工大学现代农产品加工产业技术创新示范中心(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编号:CLZB-202412-00123
联系人: 毛翼鹏
电 话: 18832922899
发标时间: 2024 年 12月 4日
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 月4日
第一条: 工程概况
- 工程名称:武汉轻工大学现代农产品加工产业技术创新示范中心(EPC)工程总承包
- 2.工程地点:武汉轻工大学金银湖校区内
3.建设单位: 武汉轻工大学
4.施工单位:河北建设集团石家庄分公司
5.建筑面积:29710平方米
6、采购物资明细:(见附件)
- 2.1.1.1 机制砂、碎石进场时应对其外观、质量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14685 2011等的规定。当在使用中对碎石质量有怀疑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2.1.1.2 碎石在使用前,应满足标准与规范的要求。相关报告各项品质指标齐全。 - 碎石粒径应在10~30mm
- 机制砂为中砂
3、其他要求
无
4、环保要求:乙方在保证提供符合国标的合格产品的同时,满足业主、监理、甲方提供的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符合环保标准和技术交底要求,在与所采用的技术规范不同时,按较高要求的技术规范执行。
8、交货日期:以项目生产安排为准,产生实际需求前3天通知中标单位 。
9、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 合理最低价。
第三条: 投标方应具备的条件.
1、 投标单位注册资金 无 。
2、 投标单位纳税人主体资格: 无要求。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材料设备的产品检测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
4、投标单位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做到四流一致,“发票流、资金流、合同流、货物流”。
5、投标单位非招标方黑名单企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四条: 报价要求
1、本次招标预算总量为 机制砂 966吨 碎石 3558吨 。
2、报价内容:所报价格为含增值税一票制价格,包含运费、税率(3%)
3、其他报价要求: 无
第五条: 结算方式
1、结算方式: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对水泥涵管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相关单证进行验收。如品种、型号、规格、相关单证不符合相符要求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退货或予以更换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送货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 电汇 。
2、支付时间:
乙方在次月15日与甲方核实当月送货数量并办理结算手续,并提交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1甲方每月25日按实际供货金额的 70 %支付上月货款。
2.3.2当甲方的工程竣工经过竣工验收合格后六个月付至结算价款的 95 %。竣工验收日期大致为2025年7月
2.3.3留结算总金额的 5 %作为质保金,在所有货物质保期届满后扣除相应维修维护金额及合同约定的违约金额(如有)后,余款甲方在壹个月无息付清。
工三个月后付50%,竣工验收一年付清余款
3、发票约定: 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标方须开具符合国家税收制度规定的增值税发票,由发票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由投标方承担。
第七条: 投标须知
1、投标网址:施工云采网(http://www.zgsgycw.com/)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书视为无效标。
(1)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的;
(2)投标人恶意串通投标情形的;
(3)投标人投标报价经评审判定存在明显故意重大不平衡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
(4)在招标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八条: 时间要求
1、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6日 11 时00 分。
3、开标时间:2024年12月6日 13时 00 分。
第九条: 其它
1、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采管理部。
2、投标方在货物全部供齐之前,不得因资金问题停止供货,影响正常施工,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投标方承担。
3、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对投标方的要求
(1) 运输车辆尾气排放符合省、直辖市环保部门要求;
(2) 出场车辆整洁,车况保持良好;
(3) 投标方应严格遵守招标方施工场区内各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
(4) 车辆和人员在施工现场内移动,由于车辆和人员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律由投标方负责;
4、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须由招、投标双方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到招标方人民法院起诉。
工期要求
符合项目部施工进度计划要求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项目部要求
质量要求
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技术要求
符合设计图纸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