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综合智慧能源利用工程初步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 地区 | 河南 |
---|---|---|---|
中标单位 |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天津市政工程设 | 项目编号 | 24-GC-0056-01 |
中标金额 | 发布时间 | 2024-03-01 00:00:00 |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市政,水利,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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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综合智慧能源利用工程初步设计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 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综合智慧能源利用工程初步设计 (标段编号:24-GC-0056-01)于 2024 年 02 月 28 日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标(评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
1.1 中标候选人排序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费率(%) |
项目负责人 |
质量标准 |
设计服务期限 |
1 |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0.57 |
肖艳 |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文件及其图纸附件编制并提交给发包人;后续服务:从中标之日起至环评验收为止。 |
2 |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0.58 |
王松 |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文件及其图纸附件编制并提交给发包人;后续服务:从中标之日起至环评验收为止。 |
3 |
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0.57 |
戴栋超 |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文件及其图纸附件编制并提交给发包人;后续服务:从中标之日起至环评验收为止。 |
1.2 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人员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姓名 |
人员类别 |
职务 |
身份证号码 |
职业资格证书 |
证书编号 |
1 |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肖艳 |
管理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320***********0622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 |
CS113100712 |
2 |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王松 |
管理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230***********2011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 |
CS121200280 |
3 |
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戴栋超 |
管理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340***********0018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 |
CS133100861 |
1.3 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金额(元) |
1 |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竹园白龙港污水连通管工程 |
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
2020年5月 |
100404645.00 |
宝山区月浦城区排水系统工程 |
上海市宝山区水务局 |
2019年5月15日 |
675064102.00 |
||
合流污水一期复线工程(主线工程) |
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
2021年6月22日 |
273208026.00 |
||
临平排水系统提标改造工程 |
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
2021年10月 |
9700200.00 |
||
2 |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精武镇学府工业区丰产河雨污水合建泵站工程 |
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工业区 |
2019年4月17日 |
1586600.00 |
安新县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
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2年3月20日 |
11600000.00 |
||
3 |
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大名排水系统提标改造工程 |
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
2021年4月8日 |
16256800.00 |
合流污水一期复线工程(主线部分) |
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
2021年6月22日 |
273208026.00 |
1.4 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业绩
无相关要求。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2.1 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标段编号 |
资格能力条件 |
1 |
24-GC-0056-01 |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专业甲级资质(排水工程),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投标人需提供上述人员在本公司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缴纳时间为2023年1月以来连续六个月); 4.类似业绩: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管径DN1500及以上(长度不小于20km)的管道工程或者规模不小于70万m3/d的泵站(新建)设计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扫描件,时间、规模信息以合同为准,如果合同中无法体现相关信息的,还应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或业主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5.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2022年度)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资信证明。) 6.信誉要求: (1)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 →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投标人须按以上查询方式提供网站查询页,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2)投标人承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
2.2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序号 |
标段编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24-GC-0056-01 |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响应 |
2 |
24-GC-0056-01 |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响应 |
3 |
24-GC-0056-01 |
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响应 |
三、废标情况及原因
无废标情况。
四、报价修正情况
无此项内容。
五、所有投标人综合标评分情况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评委A |
评委B |
评委C |
评委D |
评委E |
评委F |
评委G |
1 |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14.60 |
16.00 |
15.00 |
15.00 |
15.00 |
16.00 |
14.60 |
2 |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5.00 |
7.00 |
8.00 |
9.50 |
7.40 |
8.00 |
10.70 |
3 |
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11.50 |
11.00 |
13.30 |
14.50 |
13.20 |
13.00 |
14.10 |
4 |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8.00 |
9.00 |
9.80 |
11.00 |
10.10 |
9.00 |
11.10 |
六、所有投标人技术标评分情况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评委A |
评委B |
评委C |
评委D |
评委E |
评委F |
评委G |
1 |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46.3 |
49.0 |
49.3 |
43.8 |
49.5 |
45.0 |
47.3 |
2 |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24.0 |
29.0 |
23.5 |
30.5 |
33.8 |
27.0 |
37.7 |
3 |
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24.2 |
25.0 |
24.9 |
29.0 |
32.3 |
28.0 |
38.4 |
4 |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32.2 |
27.0 |
35.4 |
39.0 |
42.5 |
33.0 |
43.9 |
七、所有投标人总得分情况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报价得分 |
总得分 |
1 |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28.08 |
90.42 |
2 |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25.53 |
62.83 |
3 |
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28.08 |
69.85 |
4 |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26.38 |
72.23 |
八、公示时间
2024 年 03 月 01 日至 2024 年 03 月 04 日。
九、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无此项内容。
十、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渠道
序号 |
受理部门 |
受理渠道 |
1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异议受理) |
单位名称: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郑州市惠济区长虹路3号院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371-60611015 传 真:无 邮 箱:58480735@qq.com |
2 |
招标监督部门 (投诉受理) |
监督部门: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工程招投标监管处 办公地址:郑州市淮河西路35号 电 话:0371-67885515 传 真:0371-61788905 邮 箱:sjwgcztbjgc@163.com |
备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智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黄天鹏
2024年03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