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市城区水治理利用综合工程-末端截污项目施工
招标单位 | 任丘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地区 | 河北沧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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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5-08 00:00:0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5-30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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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任丘市城区水治理利用综合工程-末端截污项目施工已由任丘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任发改审字【2022】8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任丘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2.1招标规模:任丘市城区水治理利用综合工程-末端截污项目施工建设内容主要为电气工程、工艺工程、道路恢复工程、截流井工程等全部内容。
2.2招标范围:任丘市城区水治理利用综合工程-末端截污项目施工建设内容主要为电气工程、工艺工程、道路恢复工程、截流井工程等全部内容包括施工图纸、设计回复及核对确认后的工程量清单等。
2.3工程建设地点为:任丘市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工期要求:30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中注明的开工日期为准;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7 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形式评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并在投标单位具有近半年内从2023年11月份开始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与投标人有劳动合同关系,在投标单位具有近半年内从2023年11月份开始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4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
3.5列 入 “ 法 人 拖 欠 农 民 工 工 资 黑 名 单 ” 的 投 标 人 不 得 参 与 投 标 , 查 询 地 址 “ 信 用 河 北 (http://xy.hebei.gov.cn/)”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票据或社会保险缴纳地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投标单位具有近半年内从2023年11月份开始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企业划型标准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5 月8 日09:00分至2024年5 月 13 日09: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uvbidding.cn)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自行承担责任。本项目一律通过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uvbidding.cn)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投标单位要随时登陆录查看。
4.2 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 CA,未办理 CA 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 CA 办理。CA 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
4.3 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4.5 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uvbidding.cn)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688-6235。
5.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通过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uvbidding.cn)进行提交,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0 日前通过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uvbidding.cn)提出。 如有投标人未及时浏览网站造成补遗信息遗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通过电子平台的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解密
6.1 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形式。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5 月 30 日 9 时 00 分,地点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uvbidding.cn)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使用单位 CA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uvbidding.cn)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 CA 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电子招投标
7.1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投标人通过“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uvbiddin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7.2第三方交易系统平台使用费:付费主体为“潜在投标人”。收费标准:概算价范围<50万 收费400元/标段 ; 50万≤概算价范围<100万,收费600元/标段;100万≤概算价范围<500万,收费900元/标段;500万≤概算价范围<1000万,收费1000元/标段;1000万≤概算价范围,收费2000元/标段;2000万≤概算价范围,收费3000元/标段;3000万≤概算价范围,收费4000元/标段;4000万≤概算价范围,收费5000元/标段;5000万≤概算价范围,5000元/标段封顶。
第三方交易系统平台使用收费标准:2000元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施工监理代理费总金额:捌万贰仟元整
7.3投标人须登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市场主体注册、CA办理和软件办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uvbidding.cn)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及网站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及影响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任丘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中元宏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任丘市渤海路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恒大御景半岛2号公寓1711室
联 系 人:史军 联 系 人:刘洪余
电 话:0317-3330822 电 话:0311-85562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