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港镇卫生院辅助用房工程(招标项目)清港镇卫生院辅助用房工程(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玉环市第二人民医院健共体集团清港分院 | 地区 | 浙江台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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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浙江大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A3310211100000707001 |
中标金额 | 1001.9093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4-07-03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市政,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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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港镇卫生院辅助用房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A3310211100000707001)
公告开始时间:2024-07-03 公告结束时间:2024-07-08
本 清港镇卫生院辅助用房工程(A331021110000070700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清港镇卫生院辅助用房工程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清港镇卫生院辅助用房工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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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浙江大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019093元 | 合格 | 不超过 360 天(日历天)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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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候选人 | 浙江大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周松松 | 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浙 1332016201745913)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企业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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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候选人 | 浙江大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玉环市第二人民医院健共体集团清港分院
联系人:蔡杰
联系电话:13989667331
招投标监督部门: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76-87238517
三、其他公示内容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玉环市第二人民医院健共体集团清港分院
地 址:玉环市清港镇柚园北路222号
联 系 人:蔡杰
电 话:13989667331
电子邮件:183832875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玉环市玉城街道康育南路309号1503室
联 系 人:施小秋
电 话:0576-87237908
电子邮件:125649390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招 标 人:玉环市第二人民医院健共体集团清港分院(盖章)
监 督 部 门: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