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发电厂2×66万千瓦煤电扩建项目锅炉本体及其附属设备采购
招标单位 | 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第四发电有限公司 | 地区 | 内蒙古呼和浩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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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7-10 10:40:00 | 项目编号 | D1500001304d00141x0300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7-30 | 开标时间 | 2024-07-30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民航/水运 |
相关产品 | 锅炉本体及其附属设备、锅炉本体及其附属设备采购 |
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发电厂2×66万千瓦煤电扩建项目
锅炉本体及其附属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1500001304d00141x0300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航天经济开发区
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发电厂2×66万千瓦煤电扩建项目,属于国家“十四五”电力规划中期调整新增内蒙古自治区200万千瓦煤电规模,其中项目之一,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建设资金来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自筹20%,贷款80%。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发电厂2×66万千瓦煤电扩建项目锅炉本体及其附属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发电厂2×66万千瓦煤电扩建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境内航天技术经济开发区。呼和浩特航天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航开区)经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23年3月批准设立,2023年6月确定为自治区级一类开发区。航开区按照“一区五园”布局产业,一体建设航天装备产业园、商业航天产业园、战略性新兴产业园、沙良物流产业园、军民融合产业园。航开区距离呼和浩特市主城区20km,距离白塔国际机场15km,交通条件良好。
2.2 规模: 项目本期建设 2×660MW 超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间接空冷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系统和SCR烟气脱硝系统。
2.3 建设工期: 本期工程计划于2024年9月开工建设,2026年7月第一台机组投产,2026年9月第二台机组投产。
2.4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为锅炉本体及其附属设备。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招标范围): 锅炉本体及其附属设备、材料和相应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设计、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2.6 交货地点:项目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厂内车板交货。2.7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9个月内(满足现场工程进度,详见技术规范书)。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机容量660MW及以上火电机组锅炉本体及附属设备不少于2份投运业绩合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影印件须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体现满足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页、业主方提供的盖章投运证明)。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4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锅炉(A)资质证书,且证书在有限期内。
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222.74.200.108:8081/TPBidder/)点击操作手册下载。
2、鉴于本项目为首次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项目,各投标人需办理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
办理方式及相关流程详见CA公司信息,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222.74.200.108:8081/TPBidder/)点击CA公司信息。
3、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471-5332612。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16日23时59分59秒。
5、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操作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30日9时30分。
2、递交方式: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1、开标时间:2024年7月30日9时30分。
2、开标地点:远程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地址:http://222.74.200.108: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3、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http://222.74.200.108: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点击帮助手册。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招标人: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第四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航天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闫先生(商务)、蒋先生(技术)
电话: 18648264512、13469610707
电子邮件:46458403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5512119122
电子邮件:lb_liu@chng.com.cn
本次招标项目的行业监督为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5号发展大厦C座,
投诉受理联系人:强华
投诉受理电话:13354713535
投诉受理邮箱:nmgnyjdlc@126.com,
纪委举报电话:(0471)12388。邮箱:neimeng.12388.gov.cn。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线签订备案公共资源交易合同的通知》的要求,中标人须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备案签约完毕后的交易合同。
附件:
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发电厂2×66万千瓦煤电扩建项目锅炉本体及其附属设备采购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