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化区整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乡村振兴项目(三期)少数民族项目EPC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张家口旭丰集团有限公司 | 地区 | 河北张家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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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8-08 00:00:0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8-30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水利,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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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宣化区整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乡村振兴项目(三期)少数民族项目EPC工程已由张家口市宣化区行政审批局以宣行审批字【2022】1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旭丰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宣化区2024年财政涉农整合(衔接)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张家口旭丰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规模:河子西镇旧李宅村新建屋顶分布式光伏220千瓦
2.2招标范围:2.2招标范围:(1)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编制和竣工图编制等阶段的设计)、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发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并网设备及安装工程、控制保护设备及安装工程、其他工程)、施工(包含但不限于发电场工程、其他建筑工程),在满足合同其他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验收要求,还包括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其他工作,含测量、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及预算)、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设计配合工作和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前的设计服务等内容。中标单位出具的施工图必须达到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及直接施工的要求。(2)完成施工图、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以及采购内容的实施(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竣工、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建设地点:张家口市宣化区河子西镇旧李宅村。计划工期:2024年8月-2024年12月(具体时间签订合同时约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施工资质: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国家电力监督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新能源发电专业工程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即可;
(2)具有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备案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3.1.2财务要求:具有2023年度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行2024年8月1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3业绩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经营异常名录(开标当日由评标委员会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在本单位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由投标企业注册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并出具承诺书。(2)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在本单位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由投标企业注册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与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3)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电气工程类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电)专业执业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设计负责人应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派出),在本单位缴纳近 3 个月养老保险(由投标企业注册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3.1.6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评审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供应商信息情况下进行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盲评。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进行编制及评审。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阶段进行。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和方法独立开展评审,向招标人推荐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并出具评审意见;由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组建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全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2)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09 09:00:00:00至2024-08-14 17:00: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3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张家口旭丰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宣化区胜利路22号院旭日嘉园综合楼716室联系人:于明晖电话:0313-3089032电子邮箱:804621012@qq.com招标代理机构:致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张家口桥东区市凤凰城御府4号楼2单元联系人:程美娟电话:0313-5628866电子邮箱:huarui_zjk@163.com。
8.监督部门名称
投诉及监督部门名称:张家口市宣化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公共资源交易和招标投标指导协调股)地址:张家口市宣化区钟楼大街 104 号宣化区政务服务中心 7 楼。
9.监督部门电话
电话:0313-7561536。
10.监督部门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xhqztbjg@163.com。
11.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涉及第三方交易平台。。
12. 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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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张家口旭丰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致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宣化区胜利路22号院旭日嘉园综合楼716室 | 地址: | 张家口桥东区市凤凰城御府4号楼2单元 |
邮编: | 075000 | 邮编: | 075000 |
联系人: | 于明晖 | 联系人: | 程美娟 |
电话: | 0313-3089032 | 电话: | 0313-56288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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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804621012@qq.com | 电子邮件: | huarui_zjk@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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