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化区整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乡村振兴项目(三期)河川区光伏项目EPC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张家口旭丰集团有限公司 | 地区 | 河北张家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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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8-09 00:00:0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9-03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水利,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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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宣化区整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乡村振兴项目(三期)河川区光伏项目EPC工程已由张家口市宣化区行政审批局以宣行审批字(2023)9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旭丰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宣化区2024年度第二批衔接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张家口旭丰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在宣化区范围内新建5060KW屋顶分布式光伏及配套设施。
2.2招标范围:(1)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编制和竣工图编制等阶段的设计)、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发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并网设备及安装工程、控制保护设备及安装工程、其他工程)、土建施工(包含但不限于发电场工程、其他建筑工程),在满足合同其他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验收要求,还包括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其他工作(含房屋测量、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及预算)、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设计配合工作和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前的设计服务等内容。中标单位出具的施工图必须达到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及直接施工的要求。(2)完成施工图、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以及采购内容的实施(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竣工、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3)配合供电报装及接入、保修及相关培训等。建设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计划工期:2024年8月至2024年12月(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承揽本项目的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具体要求如下:
①设计资质: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资质改革后换领的新版资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及具有国家电力监督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级别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2024年7月1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个新能源工程(光伏项目)施工项目业绩,或者至少一个新能源工程(光伏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二者选其一即可(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涉及隐私部分可隐去)。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施工业绩,单独承担或作为联合体参与方承担的业绩均予认可。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全国范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无需将以上截图置于投标文件中,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查询结果作为评审依据并作为备案资料留存)
3.1.5其他要求:(1)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办理手续的有效证明材料;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3)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暗标部分的编制要求”,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4)本项目采用 “评定分离”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一)招标人负责制。全面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招标人对招标过程和结果负责。招标人应建立健全定标机制和内控制度,(二)科学择优。招标人应综合考虑投标方案、企业信誉、拟派团队力量、投标报价等因素,择优选择中标人。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揽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具体要求如下:①项目经理:拟承揽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含牵头单位)为2家;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5)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时,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12 09:00:00:00至2024-08-17 17:00: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00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0000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0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上发布。
7.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张家口旭丰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胜利路22号院旭日嘉园综合楼716室 联系人:于明晖 联系电话:0313-3089032 电子邮箱:804621012@qq.com。招标代理公司: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口市高新区新东亚财富中心 联系人:温玉清 联系电话:0313-2064818 电子邮箱:zdyrgczxzjk@163.com。。
8.监督部门名称
投诉及监督部门名称:张家口市宣化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公共资源交易和招标投标指导协调股) 地址:宣化区钟楼大街104号宣化区政务服务中心7楼。
9.监督部门电话
0313-7561536。
10.监督部门电子邮箱
xhqztbjg@163.com。
11.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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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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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张家口旭丰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胜利路22号院旭日嘉园综合楼716室 | 地址: | 张家口市高新区新东亚财富中心 |
邮编: | 075100 | 邮编: | 075000 |
联系人: | 于明晖 | 联系人: | 温玉清 |
电话: | 0313-3089032 | 电话: | 0313-2064818 |
传真: | 0313-3089032 | 传真: | 0313-2064818 |
电子邮件: | 804621012@qq.com | 电子邮件: | zdyrgczxzjk@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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