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非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提升改造项目(EPC)
招标单位 | 灵璧县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地区 | 安徽宿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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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8-16 | 项目编号 | EP-LBGC2024073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9-06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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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非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提升改造项目(EPC)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P-LBGC2024073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璧县非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提升改造项目(EPC) (项目名称)已由 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灵璧县非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提升改造项目备案表(2305-341323-04-01-805033)(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灵璧县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 灵璧县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灵璧县境内 。
2.2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新建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新建灵璧县第一中学分校、新建灵璧县第二中学分校、新建渔沟中学分校、新建灵璧中学分校、改扩建灵璧县黄湾中学、改扩建渔沟中学、改扩建灵璧中学等;(具体以施工图设计为准)。本项目最终以实际设计为准。总建筑面积约150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67000万元;(最终以政府规划部门审批通过建设规模为准)。
2.3计划工期:总工期:73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整体竣工验收、交付招标人使用,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其中,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完成全部勘察、工程设计及所有设计成果文件图审、审查工作。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按招标人要求)、初步设计概算及审查、规划设计方案(含修建性详细规划)、勘察服务、测量(初测、定测)、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材料采购、工程配套设备采购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EPC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维修等相关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5标段划分: 1个标段 。
2.6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
(2)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7招标控制价:设计费投标报价最高30元/平方米,施工费率最高为95%,报价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2.8其 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1)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拟派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含中标/中选待建/工程已结束但未取得竣工验收报告/项目经理有已公示中标项目,虽已履行完变更手续但原项目未取得竣工验收报告也视为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函,格式自拟)。
(3)设计负责人与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4)设计负责人与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须是投标单位正式人员且须提供投标人企业所在地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人2023年12月以来为其缴纳累计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任务承担方或者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任务承担方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设计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任务承担方或者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任务承担方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任务承担方是事业单位或设计负责人社保关系隶属于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或者隶属于事业单位出具证明。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本项目施工任务承担方。本项目网上报名、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上传、解密等工作,必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完成。
3.4 其他要求:
(1)中标企业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必须提供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2) 企业注册人员数量要求符合第3章评标办法1.2条要求。投标人(施工任务承担方)需提供安徽省住建厅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企业注册人员网页截图(投标截止前3日内截图并加盖公章),未提供相关截图的、截图中注册人员数量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9月6日9 时00分。
4.2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zggzyjy.cn/szfront/)网上下载。
4.3.1用ca锁登录如下地址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 进入系统―》招标公告列表―》筛选项目类型为“工程”―》选中相应项目公告―》点击“文件下载”下载获取招标文件,也可以通过输入标段包编号,在关键字中搜索,找到需要投标的标段。
(ca锁办理:企业办理企业信息库录入等相关业务请电话咨询CA办理机构,地址:宿州市政务中心五楼综合服务大厅,电话:0557-3030327)
4.4注册事项:本项目只接受企业信息库已审核通过的单位报名,投标单位通过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报名,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请咨询CA办理机构,联系电话0557-3030327。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 9 月 6 日 9 时 00 分。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
6. 投诉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可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宿政办发〔2019〕13号等文件规定。
投诉受理部门.
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管股 |
0557-6022585 |
钟灵大道与广场西路交口 |
7.在线异议及投诉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文件存在异议,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发起在线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如对异议(质疑)处理有异议的,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发起在线投诉,行政监督部门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灵璧县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平山路与钟灵大道交叉口西南角
联 系 人: 王军强
电 话: 15398285988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万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宿州市元一新天地B1栋22层
联 系 人: 王 波
电 话: 13365576464
电 子 邮 件: 383131517@qq.com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灵璧县钟灵大道与广场西路交口处
电 话: 0557-6022585
2024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