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防汛排涝补短板工程大直沽雨水泵站工程监理
招标单位 | 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 地区 | 天津辖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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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9-13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0-12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水利,房建,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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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防汛排涝补短板工程大直沽雨水泵站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心城区防汛排涝补短板工程大直沽雨水泵站工程已由《市水务局关于中心城区防汛排涝补短板工程大直沽雨水泵站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津水规计〔2024 〕58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中心城区防汛排涝补短板工程大直沽雨水泵站工程,新建大直沽雨水泵站主要承担大直沽片区内北起广瑞西路,南至海河东路,西起大直沽西路,东至东兴路,总面积341公顷范围内的雨水外排海河任务。按照《天津市排水专项规划》(2020-2035年),新建大直沽雨水泵站,按3年一遇排水标准设计,泵站规模为21.2立方米秒,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泵站主体及进出水管道、调水管道、其他附属设施和海河出水口。泵站进水池设计水位-3.58米(大沽高程,下同),最高水位-1.1米,最低水位-3.7米;海河设计水位1.5米,最高水位2.68米,最低水位0.5米。
本次招标范围为中心城区防汛排涝补短板工程大直沽雨水泵站工程监理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中心城区防汛排涝补短板工程大直沽雨水泵站工程监理,合同编号:DZGYSBZGCJL/HT-2024-01。监理主要工作为中心城区防汛排涝补短板工程大直沽雨水泵站工程施工进行监理。
本监理合同段工程施工计划工程建设周期24个月。
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之日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和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2019年09月~投标截止时间前)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为准),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2021年~2023年期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报价得分的5%作为其报价得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监理资质证书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材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28571218@qq.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将主要采用邮件方式联系,请及时关注邮箱。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户名: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0302060209039096091;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东楼支行;开户行行号:102110000365
3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4年09月13日至2024年09月23日,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00分~16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5.4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3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视情况自行踏勘,踏勘过程中应做好相应安全措施,投标人食宿自理、交通工具自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2日09时30分,地点: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三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fwb.tj.gov.cn)、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tjggzy.cn)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1号
联系人:徐笑宇
电话:022-23930288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电子信箱:28571218@qq.com
联系人:王春林、李佳、赵文、高珊、赵文韬、张静
电 话:022-28232519
日 期:2024年09月13日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徐笑宇
电话:022-23930288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赵浩伟
电话:022-58792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