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镇江市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日常养护项目SQYH25-1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镇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地区 | 江苏镇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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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1-12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2024-12-03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公路,民航/水运,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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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镇江市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日常养护项目SQYH25-1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镇江市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日常养护项目已由镇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关于做好新一轮普通国省道日常养护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镇路养[2024]27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镇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5年镇江市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日常养护项目SQYH25-1、SQYH25-2标段进行统一公开招标。受招标人镇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的委托,招标代理江苏格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2025年镇江市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日常养护项目SQYH25-1、SQYH25-2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025年镇江市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日常养护项目SQYH25-1标段,具体实施路段明细如下:
序号 | 线路编号 | 起点桩号 | 止点桩号 | 里程 | 备注 |
1 | G346 | K254+602 | K255+575 | 0.973 | 快车道的日常管理、 |
2 | S238 | K8+921 | K16+766 | 7.845 | 快车道的日常管理、 |
3 | S238 | K16+766 | K22+942 | 6.176 | 快车道的日常管理、 |
4 | S243 | K5+174 | K7+510 | 2.336 | 快车道的日常管理、 |
5 | S243 | K7+510 | K9+850 | 2.34 | 快车道的日常管理、路面保洁 |
6 | S243 | K9+850 | K14+632 | 4.782 | 快车道的日常管理、 |
7 | S338 | K0+000 | K1+637 | 1.637 | 全断面道路的日常管理、路面维修、保洁、绿化养护 |
8 | S338 | K7+063 | K12+348 | 5.285 | 快车道的日常管理、 |
公路设施小计 | 31.374 | ||||
9 | S238金港大道京口段(左湖立交—钱家湾桥) | K8+921 | K16+766 | 7.845 | 辅道、人行道的日常管理、路面维修、保洁、排水设施;公路范围内全断面绿化,桥梁678.1延米。 |
市政设施小计 | 7.845 |
本次招标设二个标段,分别为SQYH25-1、SQYH25-2标段,招标内容均为:1、养护基础台账、图表;2、日常巡查(道路工程巡查、桥涵工程巡查等);3、路面、路肩及桥面保洁,道路各类病害维修,公路附属设施维护,公路水系疏通维护,公路特情处治及应急抢险;3、乔木整枝、抹芽修剪、树干刷白,绿化补植等;4、里程碑、轮廓标或百米桩、安全桩、警示桩等保洁、扶正和补缺等;5、桥梁泄水孔、伸缩缝清理及桥梁病害维修等。
计划工期: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共365日历天。小修保养清扫保洁类、特情处置无缺陷责任期,单价类维修缺陷责任期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1企业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以投标报表表1为准);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以投标报表表1为准)
(3)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投标报表表1为准);
3.1.2企业业绩要求:2020 年1 月1 日(时间以投标报表5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为准)以来至少有一项20km及以上普通国省道干线公路的日常养护或小修保养业绩(以投标报表表5为准)。
3.1.3企业信誉要求:
在最近一次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息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以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日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信用评定结果为准)。
3.1.4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持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或《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以投标报表表3为准)。
(2)项目总工: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以投标报表表3中为准)。
(3)专职安全员:1名,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或《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以投标报表表3中为准)。
3.1.5养护设备最低要求:
SQYH25-1标段:清扫车(带北斗或GPS和行车记录仪)配置不少于4辆(其中带洒水降尘功能的清扫车不少于3辆,大型清扫车(容积不少于5立方米)不少于1辆);洒水车不少于2辆;融雪剂撒布机不少于2套;推雪铲不少于2套;滚雪刷不少于1套;防撞车不少于1台;养护巡查车(带北斗或GPS和行车记录仪)不少于2辆;装载机、双排座以及垃圾清运车辆等根据路段清扫保洁需要合理配置。若投标人不满足养护设备数量要求,可以租赁,投标文件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
3.1.6 养护工区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本市主城区范围内(主城区范围为:京口区、润州区、丹徒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设立养护工区,工区占地面积需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若养护工区为自有,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产权相关证明及面积相关证明;若养护工区为租赁,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产权相关证明、面积相关证明及租赁意向书。以上所提供的证明材料需保证真实有效性,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建筑业 。根据《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四条,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按照镇财采[2022]22号文落实:
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3%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注:上述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以国家统计局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确定是否列为中小微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 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厅门户网站、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公开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镇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江苏格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镇江市丹徒新区谷阳大道69号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万达广场2-2203室
联 系 人:仇科 联 系 人:周工
电 话:0511-87059947 电 话:15961281471
8.其它
8.1本项目为全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上传加密投标文件,并按时解密。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苏发改法规发〔2022〕1017号),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投标单位从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为加密格式文件,需放置专属制作工具才能正常打开,支付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费用后可以享受制作工具服务)。
8.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3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预约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8日。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6666-101。
(4)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5)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6)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经理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相关业绩。
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
(7)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 号)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 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8.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未交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费用的标段预约无效且不接收其该标段投标文件。
(2)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本公告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含澄清和限价),投标人未留意该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
(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第一信封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第一信封的解密。
(3)《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由投标人自购。
(4)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即2024年12月3日9时30分,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地址:镇江市冠城路 8 号(体育会展中心北侧)工人大厦裙楼 7 楼)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可通过网络直播查看第一信封开标情况。
投标人应保证网上预约时留的手机号码能联系上,如若投标人自接到解密通知起半小时内未解密文件,视为撤销投标文件。
8.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3 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有权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由招标人按规定对企业信用评价进行扣分并将违约行为上报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息管理系统。
8.7 除另有说明外,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电子签章”。
8.8除另有说明外,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