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南京铁路物流中心铁路货场货物装卸业务外包采购采购(二次)公告
招标单位 |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铁路物流中心 | 地区 | 上海辖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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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2-03 | 项目编号 | STWZ-2024-1158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2-17 09:00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仓储装运 |
相关产品 | 铁路货场货物装卸 |
上海局集团公司南京铁路物流中心铁路货场货物装卸业务外包采购采购(二次)公告
(采购编号:STWZ-2024-1158)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南京铁路物流中心铁路货场货物装卸业务外包采购,采购人为南京铁路物流中心,采购项目资金来自正常生产支出。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南京铁路物流中心铁路货场货物装卸业务外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2.采购内容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普通合伙的企业,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1.2许可和认证: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
3.1.3履约信用:不接受2021年至今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查询网页截图);不接受国铁集团处罚期内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不接受2021年至今被国铁集团纳入过“黑名单”的投标供应商。
3.1.4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
(2)本项目不接受有关联性质的企业的报价,不得分包或转包。
(3)已经办理报名登记并且购买了采购文件。
(4)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诚信要求
本次采购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请于2024年12月3日08时30分至2024年12月9日16时30分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采购投标交易平台)查看项目信息,本项目采取线下报名方式,请将报名资料(详见附件1)发至报名邮箱,邮箱地址:1195106772@qq.com,联系人:梅工/王工,联系方式:021-51222564(15168227023)/021-51235598(电话未接通时请邮件留言)。
5.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编号、包件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9时00分,地点为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485号上海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二号楼一楼标准化交易基地开标室(开标室以大厅屏幕公布的为准)。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和采购与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铁路物流中心
代理机构:上海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梅工(报名)、王工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485号
电 话:021-51222564(报名,电话未接通时请邮件留言);021-51235598。
电子邮箱:1195106772@qq.com
开户行信息
单位名称 |
上海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
纳税人识别号 |
913101086987719730 |
地址、电话 |
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485号1幢3-4楼 021-51235108 |
开户行及账号 |
中国建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六支行 31001519300050031067 |
邮编 |
200071 |
9. 其他
1.本项目采用线下报名,线下投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时间内将附件2发至报名邮箱:1195106772@qq.com,待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缴款凭证及报名表后,发送采购文件至供应商报名邮箱。
2.投标人购买采购文件,表示接受国铁集团信用评价管理。
3.购买采购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将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将在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4.采购文件每套售价,指采购文件费用只按项目(包件)售卖。(采购人只接受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方式购买)。报名单位须通过银行将购买采购文件售价足额现金汇入到招标代理机构对公账户。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招标编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同一项目文件工本费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投标全部被否决等情况重新组织采购时无需重复缴纳,但需要重新购买文件,但文件工本费无需重复缴纳。
6.发票查询电话021-51235637;保证金查询电话:021-51235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