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三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贺州矿山修复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询价函电子招标
招标单位 | 中交三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地区 | 广西贺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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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2-04 | 项目编号 | FA0000016574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2-09 11:00 | 开标时间 | 2024-12-09 11:00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混凝土 |
相关产品 | 商品混凝土 |
内容:
中交三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贺州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
商品混凝土
询价函
1、 采购项目简介:
1.我公司因工程施工需要询价采购一批 商品混凝土 (编号:FA00000165741),贵单位如有意向,请于 2024 年 12 月 09 日 11 时前在中交集团供应链新采购子平台上确认参与,按下列要求投标:
2、 投标人资质:
2.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并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业绩要求:要要求投标人须是招标人或中交的合格物资供方,有近2年同类工程商品混凝土供货业绩并在人员、运输、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4)信誉要求:要求投标人经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局查询网等相关网站查询无信用问题。
(5)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等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的供应商。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列入中交集团或三航局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并在处罚期内的,或正处于司法纠纷状态;
3、 标的:商品混凝土。
4、 质量要求:符合GB/T 14902-2012 预拌混凝土等有关国家标准要求执行。混凝土质量应符合现行规范、规程和《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及图纸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向需方提供相关资料。。
5、 需求数量规格:详见附件:报价表。
6、 预计供货时间:2024年12月15日。
7、 交货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各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指定工点 。
计量及验收方式:
(一)验收标准:JGJ55《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GB/T50080《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 50476《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设计图纸及业主、质监站等有关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标准的其它约定标准执行。
(二)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是在交货地点预拌混凝土运输车卸料口由供需双方及监理方认可的共同采取的有效试样。经标准养护的交货检验试样,是判断混凝土强度的依据。
(三)预拌混凝土质量检测由供需双方共同确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检测。
(四)验收时间:产品到达需方指定现场后。
(五)验收方法:
预拌商品混凝土按双方约定的供应频率在到达施工现场之后30分钟内,需方应对产品进行检查验收。到达施工现场30分钟内非供方原因导致产品未检查验收,则视为混凝土已交付检查验收。交付前预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风险由供方承担。
需方可随时抽查方量过磅验证,设计容量按混凝土配合比报告容量计算,误差应在± 2 %以内。若抽查过程中累计3车以上误差超过-2%,则该批次结算数量以最大负偏差量计算。若双方对过磅偏差存在异议,需方供方双方过磅偏差在3‰以内的以需方为准,3‰以外的以第三方校核为准。
(六)结算数量:结算数量以需方验收合格后签单认可的数量为准。
10、技术要求:必须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国家技术标准要求及图纸要求。
10、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供方通过 预拌混凝土运输车 运至需方指定地点,运费含合同总价中,供方负责卸货。
11、定标方式: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合同单价采用固定单价
12、定价机制:
12.1固定单价:在合同期内实际结算价格维持合同单价不变。
13、付款方式:
□先款后货 ☑结算后30日内付款
□结算后60日内付款 □结算后90日内付款
□使用供应链金融产品
13.1支付方式默认为现金;若回款为承兑汇票或其他金融票据,按票据的贴现利率计算,贴息费用由招标人承担,需方若使用票据或供应链融资方式支付的由供方贴息,需方承担贴息费用,供方须按照需方要求提供上述融资贴息费用垫付证明至需方核对,经需方财务资金部核对完毕双方签字确认并开具贴息费用增值税发票提供给需方后按照合同约定比例及方式支付。
13.2结算期限为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供应期,每月 20 日为结算日,供方需提供需方签字确认的收货单原件、数量金额核对表并报送至需方进行核对确认,双方确认后由供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并在7个工作日中交给需方,如果供方不能在7个工作日内将发票送达到需方,该确认款项推迟到下个结算期。
13.3对账结算后按上述支付方式完成支付审批,及时将应付货款足额支付给中标单位。
13.4供货结束后,供方按双方签认的《收料回执单》上的实际供应数量及结算单价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开具发票日期起的5个日历天内将合法有效发票、《收料回执单》一并提交给需方。如因非需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供方提供票据不及时、票据不合法等)而造成需方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无法抵扣税费、税务滞纳金、罚金、处理过程中的任何费用支出等)则由供方全额承担并及时以现金形式赔偿给需方。
13.5每期结算后,招标人支付中标单位当期结算货款的80%,3个月内支付至97%,六个月后支付余款3%。
14、履约保证及违约责任:
14.1供方保证:按需方要求按时交货。如因供方原因而逾期交货,每延误一天,支付合同总价0.5%元作为违约金。
自交货日起算,一旦供方逾期达到5天,则需方有权利选择随时解除合同,另寻其他供应商,同时,供方应向需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价的 5 %作为违约金。
14.2供方保证:所供产品的质量、数量、规格等达到需方的要求。如未达到要求,则供方有义务按需方要求,无条件保质保量迅速的重新供货或补足差量至指定地点,并承担本条上款约定的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如再次供货仍不符合要,则需方也有权选择随时解除合同,另寻其他供应商,同时供方须支付本合同约定总价的 5 %作为违约金。
14.3本合同所约定违约事项、赔偿事项等扣款事项如实际发生,而所约之各项违约金、赔偿金等若尚不足以抵偿、弥补需方损失的,供方有义务补足差额。各类扣款的扣除方式为:在付款时,从应付货款中直接扣除。
15、询价报价文件及报价单的递交:
15.1投标人请于 2024 年 12 月 09 日 11 时前通过(https://sp.iccec.cn/(中交集团供应链新采购子平台)完成报价的录入并上传(上传附件的投标报价与网上填报报价应一致,不一致的作废标处理)。
15.2投标人须认真阅读附件二《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处置流程》,出具附件三《信用承诺书》和附件四《合规声明》,与报价附件一并上传(报价时未出具信用承诺书及合规声明的,作废标处理,中交集团内部单位和集团红名单企业无需出具)。
16、开评标:招标人于 2024 年 12 月 09 日 11 时在《中交集团供应链新采购子平台》进行线上开标,由招标授权的询价小组或本级单位采购领导小组,招标人有权力拒绝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报价。
17、合同签订:中标单位接到招标人中标通知在 10 日内前来招标人签订供货合同。
18.报价有效期:本次询价报价有效期为 10日,报价文件通过开标生效后,供应商不得撤回,在询价有效期截止前,供应商必须对自己提交的报价文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招标人:中交三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132号
联系人: 李萌
联系电话: 18292330460
2024 年 12 月 04 日
附件名称:贺州矿山修复混凝土询价函.doc
发布时间:2024-12-04 10:45:47
附件名称:贺州矿山修复混凝土询价函.pdf
发布时间:2024-12-04 10:45:53
发布时间:2024-12-04 10:4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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